2017年新疆第一批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商名錄公布,7家企業(yè)榜上有名,成為2017年獲準建設運營電動汽車充電站的運營商,可在全疆范圍內開展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這是2017年4月24日,記者從新疆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的。
這 7 家企業(yè)分別是:新疆國合電力技術有限公司、哈密市國投通匯新能源汽車運營有限公司、新疆火炬燃氣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同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惠源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杜克能源有限責任公司、精河縣中亞新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通知還要求:各地(州、市)發(fā)展改革委要按照國家和新疆有關規(guī)定,進一步規(guī)范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活動,對納入《目錄》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yè),允許在全疆范圍內開展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對未納入《目錄》的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企業(yè),不得從事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運營活動,不得對其擬建設運營的充電設施進行備案。
據(jù)了解,“十三五”期間,新疆將在烏魯木齊、昌吉、哈密、吐魯番、克拉瑪依以及國家 4A、5A 級景區(qū)積極開展建設與運營模式示范,在城市核心區(qū)域打造1-2公里充電服務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