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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湖北出臺條例貨車超限最高罰3萬

時間:2017/6/1 11:32:57來源:人民網作者:責編:王瑞昊評論:0


5月24日,湖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在武漢召開,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針對公路超限運輸,條例設立了專章,確立了聯(lián)合治超、規(guī)范治超、源頭治超的公路超限運輸管理機制,加強超限運輸治理。


沙河市連續(xù)開展治理超限超載車輛集中行動.jpg

修訂后的《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共七章、五十條,其中專辟一章明確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規(guī)定貨運經營者指使、強令貨運駕駛人違法超限運輸貨物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該條例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規(guī)定,禁止生產、銷售拼裝或者擅自改裝的貨運車輛,禁止此類車輛上路行駛。煤炭、鋼材、水泥、礦石、砂石、商品車集散地以及貨運站等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應當在貨物裝運場(站)安裝符合標準的超限檢測設備,對出場(站)貨運車輛進行檢測并建立貨物裝載臺賬,防止超限貨運車輛出場(站)。從事貨物裝載活動的經營者不得超限裝載貨物,不得為無號牌或者無車輛行駛證、營運證的貨運車輛裝載貨物。貨運車輛駕駛人不得駕駛違法超限貨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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