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萬元!33輛新能源公交車更換動力電池招標項目

中國政府采購網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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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信息

采購人: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項目名稱:33輛新能源公交車更換動力電池招標項目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標的名稱:33輛新能源公交車更換動力電池招標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4660000

單位:項

貨物或服務的說明: 詳見附件

擬采購的貨物或服務的預算總金額(元):4660000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現有3輛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過保,30輛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即將過保,存在一定隱患,分別為:2017年購買的3輛8米宇通公交車(94.6度/輛,已過保),2016年購買的20輛8.5米宇通公交車(129度電/輛,質保8年),2016年購買的10輛11米金龍(207度電/輛,質保8年)。因上述車輛整車公告(國家備案)上動力電池品牌為“寧德時代”,考慮到如更換電池時變更品牌導致與車輛公告不符,有可能后期年審不過關,故更換的電池品牌為“寧德時代”。因考慮到“寧德時代”為電池生產廠家,另外,為保證車輛動力電池的安全、正常使用,保持整車技術的一致性(如電池匹配設計、質量管控等)、公告的一致性及售后服務的一致性(整車廠家有一套的售后服務標準),由整車廠家(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金龍聯(lián)合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配合主導車輛更換動力電池事宜。

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擬實單一來源采購的對象為浙江林鑫瑞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是由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授權的宇通客車3A配件經銷商及廈門金龍聯(lián)合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區(qū)域的配件總代理,且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車輛更換動力電池服務由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金龍聯(lián)合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唯一授權給了浙江林鑫瑞科技有限公司。

專家論證小組在查閱相關材料、依據及與采購人交流溝通后,形成意見如下:

1、考慮到如更換電池時變更品牌導致與車輛公告(國家備案)不符,有可能后期年審不過關,故更換的電池品牌為“寧德時代”,其它品牌電池不可替代。

2、授權單位更換電池必須依靠整車廠家聯(lián)調聯(lián)試,整車廠家(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和廈門金龍聯(lián)合汽車工業(yè)有限公司)為本項目配合主導車輛更換動力電池事宜,且浙江地區(qū)已唯一授權給浙江林鑫瑞科技有限公司負責。

3、更換電池以及電機電控等總成件延保的車輛年限較長,后期問題較多,采用單一來源延保服務由整車廠家總體負責,避免各部件分別由不同單位承擔延保而出現質保責任和售后服務權責不清、安全責任不明等質保維權風險。

基于以上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和第三項“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規(guī)定、《湖州市國有企業(yè)采購實施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第一項規(guī)定“采購標的只能從某供應商獲得,或者某供應商擁有與采購標的相關的專屬權,不存在其他合理選擇或替代物,也不可能使用其他任何采購方式”及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guī)定“采購人原先向某供應商采購貨物、設備、技術或服務的,需要與現有貨物、設備、技術或服務配套”。經專家小組合議,認為該項目已經具備了實施單源采購的條件,可以實施單一來源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浙江林鑫瑞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qū)良渚街道金恒路68號6幢6-11室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本項目公告期限為5個工作日,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截止時間為本公示發(fā)布之日后的第6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jiān)管部門提出異議。

五、聯(lián)系方式

1、采購單位:長興交通投資集團汽車運輸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黃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3868269837

2、采購代理機構:浙江省房地產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小殷

聯(lián)系電話:18757757217

六、附件

專業(yè)人員論證意見(格式見附件)

責任編輯:李秀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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