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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成品油核心數(shù)據(jù)不公開 油價調整難透明

時間:2009/7/24 8:41:28來源: 新京報作者: 新京報責編:0條評論

 

 成品油價格調整再次處于敏感期。按照國家發(fā)改委5月8日頒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據(jù)《新京報》、《每日經濟新聞》等媒體計算,從6月30日零時提高成品油價格,到7月28日,22個工作日即將到期。成品油價調還是不調?每個時間窗口,有關部門都會面臨這一問題。由于目前石油市場的過山車行情,移動平均值早已經超過4%。以辛塔原油、布倫特原油現(xiàn)貨和迪拜原油市場評估價為基準的國際三地參考原油價格連續(xù)22日移動平均值已經比6月29日之前的22日均值下降了4.7%。以米納斯原油、布倫特原油現(xiàn)貨和迪拜原油市場評估價為基準的國際三地參考原油價格連續(xù)22日移動平均值已經比6月29日之前的22日均值下降了4.2%。因此,到7月28日,移動平均值超過4%已經成定局,要遵守《辦法》樹立信用,成品油只能降價。

 

  但消費者仍然無法得出降價的明確結論。實行市場定價機制,最重要的是充分競爭的市場形成均衡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格,最重要的是信息的公開透明與政策的剛性與利益的均衡。

 

  但在重要的信息透明與利益均衡方面,《辦法》缺乏清晰的表達。《辦法》第七條指出,“當國際市場原油價格低于每桶80美元時,按正常加工利潤率計算成品油價格。高于每桶80美元時,開始扣減加工利潤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潤計算成品油價格”。問題在于,誰也不知道石油的正常加工利潤率到底是多少,有學者認為是10%,有人認為是15%,正常加工利潤率到底是多少?沒有人知道。

 

  即便大家公認10%是正常的加工利潤率,不確定平均成本,仍然不能推知加工利潤率。煉油企業(yè)完全可以用成品油定價提高、管理費用提高等種種借口,降低利潤率。

 

  信息公開并不僅僅意味著某個數(shù)據(jù)的公開,而意味著圍繞核心數(shù)據(jù)的數(shù)據(jù)鏈條的公開。也許有人會說,生產企業(yè)有信息安全問題,不可能公開全部資料,但中石油、中石化作為我國重要的上市公司,其贏利、成本數(shù)據(jù)必須向投資者公開,難道其旗下的煉油企業(yè)的管理費用與成本數(shù)據(jù)不能公開?那么,國家指導價與消費者監(jiān)督的意義何在?

 

  隨《辦法》一起發(fā)布的,還有一篇以答記者問形式出現(xiàn)的政策解釋性文章,發(fā)改委透露,根據(jù)對一些國家成品油價格的跟蹤調查,目前中國成品油含稅價格在石油進口國中處于較低水平,對3月份時調整國內成品油價引發(fā)民眾“漲得快降得慢”的質疑進行了反駁,稱去年國際油價大幅攀升時,國內成品油價并沒有跟隨國際市場油價同步、同幅度上漲。并且提醒公眾,“我國石油資源匱乏,目前對外依存度已超過50%,隨著時間的推移,國內油價受國際油價的影響程度逐步加深”。

 

  據(jù)此說法,中國成品油價格基數(shù)較低,因此即便國際油價回調,國內油價也不一定下調。但從國內市場來看,卻往往出現(xiàn)成品油價上調與終端供應商低價促銷同時并存的事件。這說明我國的成品油定價既滯后于國際市場,也滯后于國內市場。

 

  發(fā)改委明確給出國內成品油定價機制堅定走市場化道路的未來藍圖———從與國際油價間接接軌,最終發(fā)展到由市場競爭形成。對于消費者而言,在間接接軌時,公開信息保證定價的公平合理至關重要,發(fā)展到市場競爭階段時,放開國內的油源控制形成合理價格則是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由于油價保持在80美元每桶以下,國內的石油巨頭贏利將大幅增長,正是進一步理順價格、公開信息的大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