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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未明確已因闖黃燈被罰案如何處理

時間:2013/1/8 14:30:54來源:新京報 作者:邢世偉責編:0條評論

 

記者:目前解決這個問題更好的辦法是什么?

 

吳必虎:這次公安部稱是暫緩實施,他們會做更多的調研工作。這段時間正好是一個緩沖期,中國的駕駛人在這段時間遇到黃燈先自覺地減速慢行,而不是上來就處罰,搞得大家人心惶惶。

 

在這個緩沖期中,讓駕駛人先養(yǎng)成遇路口減速慢行的習慣,然后在所有技術問題和執(zhí)法問題都解決之后再正式實施,并處罰,這是一個更好的辦法。

 

記者:公安部也表示,以后可能會出“闖黃燈”條款的細則。

 

吳必虎:出臺細則非常重要。細則最好要在執(zhí)法處罰的規(guī)定上做到最大的細化。同時,細則也要兼顧人性化,充分考慮到駕駛人的反應速度、駕駛水平,并考慮可能造成擁堵的解決辦法。

 

【微評】

 

@央視新聞:#央視微評#【當政策遭遇“民意黃燈”】闖黃燈以教育為主暫不處罰,此言一出,坊間普遍贊賞。權力退一步,便能贏得三分尊重;權力懂得節(jié)制,就能化被動為主動。公民意識勃興時代,征詢民意,遵循公義,制定公共政策便可少一些左支右絀;避免朝令夕改,也才能樹立新規(guī)權威,實現(xiàn)與民意的共振與共贏。

 

@人民日報:【微評論:闖黃燈不再“斬立決”】對闖黃燈教育為主暫不處罰,公安部的最新通知,尊重民意,考慮了執(zhí)法中的現(xiàn)實困難,值得贊賞。但對現(xiàn)有爭議,并不因“暫不處罰”而消失。期待交管部門博采眾議,科學論證,真正完善規(guī)則。公眾則不可因此有“法不責眾”的錯覺,遵守交規(guī),既是公民義務,也是安全保障。

 

@中青報曹林:公安部稱黃燈新規(guī)緩行,公眾千萬別有“又可以闖黃燈”的想法,此次新規(guī)雖在反對和質疑聲中未實行,卻在討論中強化了對闖黃燈危害的認知。公安部稱只是緩行,沒有廢止,需要一個良性的互動,如果車主形成良好的交通習慣,以后完善的黃燈新規(guī)會更寬容。如果有“又可以闖黃燈”的非理性認知,只會刺激嚴法。

 

“闖黃燈”爭議大事記

 

2012年10月8日

 

公安部發(fā)布新修訂《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以及《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新交規(guī)中,對“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從之前的記3分提高到了6分。

 

2012年12月28日

 

據媒體報道,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說,搶黃燈同樣屬于不按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2012年12月底至今

 

“闖黃燈罰6分”的相關規(guī)定連日來受司機詬病?!包S燈亮起就要停車,沒有反應時間”、“黃燈設置已經失去意義”、“交管部門工作滯后”等觀點引起共鳴。

 

2013年1月1日

 

成都交警對闖黃燈者進行了罰款200元、記6分。

 

深圳交管局則表示,暫不對“闖黃燈”行為進行處罰。

 

之后,多地交管部門均表示暫不處罰。

 

2013年1月2日

 

公安部交管局表態(tài),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2013年1月4日

 

對“闖黃燈”條款,公安部將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同時,公安部表示,“闖黃燈”條款的目的是培養(yǎng)駕駛人在路口減速慢行的習慣。執(zhí)法人員會慎重對待闖黃燈扣分處罰。

 

2013年1月6日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已下發(fā)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