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力爭年底校車安全管理基本實現(xiàn)智能化
日前,湖南省教育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將逐步提高校車安全性能,從今年5月1日起,新購小學生和幼兒專用校車必須從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名單中選購。
按照“既保證安全、又不讓學生無車可乘”的原則,湖南省初定校車安全管理過渡期為6至8年。過渡期內,凡是用于接送學生上下學的7座以上載客汽車及其駕駛人,都應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堅決杜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
湖南還要求各地今年內要逐步實現(xiàn)校車運營管理的專業(yè)化和集約化,力爭今年年底全省校車安全管理基本實現(xiàn)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