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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必須安裝GPS 600元“通訊費”到底合不合法?

時間:2017/5/31 22:33:39來源:視聽文山作者:責編:李秀芝評論:0


GPS衛(wèi)星定位系統(tǒng)現(xiàn)在已經(jīng)廣泛運用于各個行業(yè),尤其是汽車行業(yè)更是不可缺少。近日,貨車司機馬師傅撥打了《非常文山》欄目熱線反映,自己的貨車在運管部門的要求下,安裝了一款GPS衛(wèi)星定位行駛記錄儀,但是每年都會收取600元所謂的“通訊費”,這個“通訊費”就讓馬師傅納悶了,到底是怎樣的一筆收費呢?


安裝GPS需交“通訊費”


馬師傅是文山某運輸公司的一名駕駛員,從事貨運行業(yè)已經(jīng)多年,他告訴記者在2015年的時候,他的貨車在運管部門的要求下,安裝了一套GPS衛(wèi)星定位行駛記錄儀,當時是免費安裝機器,但是交了一筆600元的“通訊費”,這樣的費用持續(xù)交了2年,他總覺得不對勁。


調查.jpg

貨車車主 馬師傅


開始說是跟我們說保險,不給審道路運輸證,所以就說拿這個東西來卡我們駕駛員,而且就說這600元錢,對我們什么作用都不起,只是變相剝了我們一層皮。


質疑“通訊費”有“貓膩”


馬師傅介紹,他自己的車上其實已經(jīng)自己安裝過定位系統(tǒng),而且比要求安裝的更能幫助自己管理車輛,所以根本不需要再加裝。后來,他多次詢問了解到,為了方便運管部門的管理,才必須安裝這個GPS衛(wèi)星定位行駛記錄儀,這個600元的通訊費每年也得交,而且在審車時關系到是否通過道路運輸證的審驗。因為定期繳費不是運管部門而是其他公司,又因為這套定位系統(tǒng)安裝后,馬師傅根本沒有感受到便利,這就讓他不得不認為運管部門與公司之間有了貓膩。


馬師傅.jpg

貨車車主 馬師傅


我的想法是哪一條法律允許他們像這樣收的,你說是屬于你們的管理費,我們駕駛員還想得開,還說得過去,你叫另外一家影像公司來收,傻子都知道這個錢已經(jīng)變相了,另外一個公司收了它,只是做你的替罪羊,公司和運政所的就來把這筆錢吃了。


那么這600元的“通訊費”是否像馬師傅所說的有“貓膩”?實際的情況又是怎樣的呢?帶著馬師傅的諸多不解,記者來到文山市道路運輸管理局進行了咨詢。該局副局長李強對馬師傅提出的質疑作出了答復。


安裝GPS屬交通部規(guī)定


根據(jù)交通部《道路運輸車輛動態(tài)監(jiān)督管理辦法》,也就是交通部2014年5號令的相關規(guī)定,凡是用于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半掛牽引車以及重型載貨汽車(總質量為12噸及以上的普通貨運輸車輛),必須要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行駛記錄儀。該項規(guī)定下發(fā)后,云南省從2014年7月1日開始啟動安裝工作,要求各州、市在2015年12月31日必須完成,同時,還要求在2016年的道路運輸車輛年度審驗工作中,把安裝GPS衛(wèi)星定位行駛記錄儀列入道路運輸車輛審驗的條件之一。


公司安裝 避免“以權謀私”


至于貨車車主質疑的變相收錢,李副局長表示,恰恰就是為了避免“以權謀私”,所以國家規(guī)定運管部門不能參與收費或是指定機構安裝。


市道路運輸管理局副局長 李強


收費是實行市場化運作,雙方都是屬于市場化運作,反正就是雙方談好協(xié)議了要接入哪家的平臺就接入哪家。不管你選擇哪家,只要把它的數(shù)據(jù)接入我們的政府監(jiān)管平臺,能看見你的數(shù)據(jù)、運行軌跡等等這些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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