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放大招 一年超載三次將吊銷營運證
12月23日,記者從湖南省治超辦獲悉,近日湖南省政府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加強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通告》提到,對一年內累計違法超限超載記錄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依法吊銷其車輛營運證。
車輛超限超載運輸直接導致剎車性能、轉向可靠度、行車穩(wěn)定性大大降低,成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誘因。據(jù)統(tǒng)計,70%的貨車事故由超限超載引起,50%的群死群傷重特大事故與超限超載直接相關。為此,湖南省要求各地大力治超。
《通告》要求對違法超限超載行為,依法實施卸載、處以罰款、違法記分等處理;屬非法改、拼裝車輛的,按規(guī)定予以拆解、報廢。
對一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分的違法超限超載貨運車輛駕駛人,依法降級換證;對一年內累計違法超限超載記錄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駕駛人,責令其停止從事營業(yè)性運輸;對一年內累計違法超限超載記錄超過3次的貨運車輛,依法吊銷其車輛營運證;對一年內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超過本單位貨運車輛總數(shù)10%的道路運輸企業(yè)責令停業(yè)整頓,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吊銷其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通告還提到,對以下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違法違規(guī)超限超載運輸危險物品;違法改、拼裝車輛從事超限超載運輸;故意堵塞檢測車道、強行沖關、聚眾鬧事等擾亂道路管理秩序的行為;車貨總重超過55噸且未經批準上路行駛;拒不接受執(zhí)法檢查等其他嚴重影響治超工作正常開展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