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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進一步完善公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

時間:2016/3/21 8:09:24來源:江蘇省交通運輸廳作者:責編:李秀芝0條評論


2016年3月1日,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交通運輸廳聯合下發(fā)《關于完善公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通知》,并從2016年4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


此次公路客運運價與油價聯動機制的調整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統一基準油品和價格。江蘇省統一以0#國V柴油5.00元/升為聯動基價。使用其他燃料的公路客運汽車參照執(zhí)行。二是統一燃油附加費計算標準。燃油附加費標準按《油價與燃油附加費執(zhí)行標準對照表》執(zhí)行。三是明確調整周期。為保障旅客的利益,避免公路客運票價頻繁變動、燃油附加費調整周期不少于1個月。四是明確調整方法。為了簡化程序,減少行政權力,在燃油附加費調整周期不少以1個月的前提下,當成品油變動符合聯動機制規(guī)定時,原來由各市價格、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調整燃油附加費的,改為由道路客運經營者按《油價與燃油附加費執(zhí)行標準對照表》,在10日內將燃油附加費調整到位,并報當地物價、交通運輸部門備案,同時按規(guī)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上調燃油附加費,由道路客運經營者自主決定是否上調具體執(zhí)行票價;下調燃油附加費,道路客運經營者應當在下調后的政府規(guī)定的最高價格范圍內確定具體執(zhí)行票價。對于已經預售的車票,燃油附加費調整是采取“漲不補、降不退”的方法,不再退補差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