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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通客車與濟南電動汽車公司和濟南公交簽署采購合同

時間:2009/4/1 8:52:36來源:上海證券報作者:上海證券報責(zé)編:0條評論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nèi)容的真實、準(zhǔn)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dǎo)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zé)任。 

 

  特別提示:2009年3月26日和3月27日,本公司與濟南市電動汽車運營有限公司和濟南市公交總公司分別簽署了采購合同,兩家公司分別向本公司采購100部和80部純電動及混合動力客車,總金額共計21947萬元。若兩項合同順利履行,將增加公司銷售收入,有助于公司經(jīng)營業(yè)績的提升。經(jīng)公司初步判斷,兩項合同的實施不會對公司2009年度凈利潤產(chǎn)生重大影響。

 

  一、公司與濟南市電動汽車運營公司簽署合同情況

 

  (一)合同風(fēng)險提示

 

  1、合同生效條件:雙方簽署合同后,于2009年4月30日前,濟南市電動客車運營有限公司首付合同金額的30%,本公司收到后,向采購方支納10%的履約保證金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于2009年8月31前交貨。10%的履約保證金在客車交付驗收合格24個月內(nèi)無質(zhì)量問題后,15日內(nèi)由采購方無息退還給本公司。

 

  3、合同的風(fēng)險與不確定性:

 

  一方違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zé)o法履行合同。

 

 ?。ǘ┖贤?dāng)事人介紹

 

  1、基本情況:濟南市電動汽車運營公司,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其主要業(yè)務(wù)范圍:濟南市環(huán)衛(wèi)、郵政、團體、旅游、出租等電動汽車的管理及運營。

 

  2、濟南市電動客車運營有限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未與本公司發(fā)生購銷情況。

 

  3、履約能力分析:濟南市電動汽車運營有限公司屬山東省大同宏業(yè)投資集團下屬公司,于2009年3月份正式成立,是濟南市市政府指定的濟南市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單位。

 

 ?。ㄈ┖贤饕獌?nèi)容

 

  公司于2007年3月26日與濟南市電動客車運營有限公司簽署了采購合同。該公司計劃采購本公司純電動客車和混合動力客車100輛,總金額為13270萬元。

 

  付款方式:2009年4月30日前,采購方首付合同金額的30%,本公司收到后向采購方交納10%的履約保證金;2009年8月31日前付合同總額的30%;2010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總額的40%;2011年7月31日前車輛使用過程中無重大批量質(zhì)量問題,采購方一次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

 

  二、公司與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簽署合同情況

 

 ?。ㄒ唬┖贤L(fēng)險提示

 

  1、合同生效條件:合同雙方簽章,同時加蓋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合同審核章后,合同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于2009年7月31日前交貨。10%的履約保證金在貨物交付驗收合格后24個月無質(zhì)量問題,由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15日內(nèi)無息退還給本公司。

 

  3、合同的風(fēng)險與不確定性:

 

  一方違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zé)o法履行合同。

 

  (二)合同當(dāng)事人介紹

 

  1、基本情況: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注冊資本:13472萬元。經(jīng)營范圍:公共交通運營、駕駛員培訓(xùn)、客車出租、汽車維修等。

 

  2、最近三個會計年度與上市公司發(fā)生的購銷情況:

 

  年份

 

  采購金額

 

  占本公司年度銷售比重

 

  2006年

 

  5249.28萬元

 

  4.35%

 

  2007年

 

  6920.31萬元

 

  4.21%

 

  2008年

 

  10802萬元

 

  5.40%

 

  3、履約能力分析:

 

  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是市屬國有一類大型企業(yè),目前,擁有營運車輛4200余部,營運線路180余條,營運線路總長3530余公里,日均接送乘客近210萬人次。本次混合動力客車招標(biāo)為政府采購。

 

 ?。ㄈ┖贤饕獌?nèi)容

 

  公司2009年3月27日與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簽署了政府采購合同。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計劃采購本公司混合動力公交車80輛,總金額為8740萬元。

 

  付款方式:貨款由濟南市政府采購中心支付。2009年4月30日前,首付合同總額的30%;同時本公司交納10%的履約保證金;2009年12月31日前付合同總額30%;2010年6月30日前支付合同總額40%;2011年7月31日前車輛使用過程中無重大質(zhì)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10%。

 

  補充條款:本公司提供的混合動力客車,必須得到國家科技部財政部補貼;必須符合“新能源汽車準(zhǔn)入管理辦法”,并通過生產(chǎn)條件審查;必須能進入汽車產(chǎn)品公告目錄。(注:補貼標(biāo)準(zhǔn)按照財政部和科技部出臺的《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公司已按照“新能源汽車準(zhǔn)入管理辦法”通過了工業(yè)與信息化部專家組審查,于2008年10月獲得準(zhǔn)入。公司研發(fā)推廣的純電動及混合動力客車已列入國家“863”計劃,符合國家補貼標(biāo)準(zhǔn)。)

 

  三、上述合同對本公司的影響

 

  (一)、若上述兩項合同順利履行,將增加公司銷售收入,有助于公司經(jīng)營業(yè)績的提升,因出售車型為新產(chǎn)品,部分原材料的采購價格及售后服務(wù)費用尚不能完全確定,因此合同產(chǎn)生的利潤數(shù)額也無法確定。經(jīng)公司初步判斷,該合同的實施不會對公司2009年度凈利潤產(chǎn)生重大影響。

 

 ?。ǘ?、合同對本公司業(yè)務(wù)獨立性沒有影響,公司主營業(yè)務(wù)不會因為履行合同而對當(dāng)事人形成依賴。

 

  四、備查文件

 

  1、 本公司與濟南市電動汽車運營有限公司簽署的《產(chǎn)品采購合同》;

 

  2、 本公司與濟南市公共交通總公司簽署的《政府采購合同》。

 

  中通客車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