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綠標20座以上客車被列為限行車輛
深圳市交警局20日通報稱,目前深圳非綠標機動車限行路增加到了4條,將20座以上(含20座)的載客汽車列入了限行范圍。今年上半年,深圳將對未取得綠色環(huán)保分類標志的機動車采取第八階段限行措施,本月起,深圳市交警部門開始對違反規(guī)定的機動車正式實施處罰。
深圳自2005年7月1日在深南路對非綠標車采取第一階段限行措施以來,已經實施了七個階段的限行措施。限行措施加快了污染物高排放車輛的淘汰更新,對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起到了積極宣傳推動的作用。為進一步維護和改善我市大氣環(huán)境質量,加快高排放車輛的淘汰更新,市政府決定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八階段限行措施,并將20座以上(含20座)的載客汽車列入了限行范圍,同時增加華富路作為未取得綠色環(huán)保分類標志機動車的限行路段。
為此,市環(huán)保局和交警局于去年12月31日聯(lián)合發(fā)出通告,稱根據(jù)《深圳經濟特區(qū)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對未取得綠色環(huán)保分類標志的機動車采取第八階段限行措施。通告表明,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時至9時及下午5時于7時,禁止未取得綠色環(huán)保分類標志的本地號牌和異地號牌機動車在深南東路、深南中路(華富路口以東路段)、筍崗東路、筍崗西路(皇崗路口以東路段)和華富路行駛。對違反本通告的機動車,市交警部門將依照《深圳經濟特區(qū)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為使限行措施順利開展,深圳市交警局道路設施管理部門將深南路、筍崗路和華富路等限行路段相關的交通標志進行了增設和調整,交警局科技處在華富路限行路段安裝車牌自動識別設備,并于2月1日起啟動設備對違反限行規(guī)定的車輛進行查處。同時,轄區(qū)的羅湖、福田交警大隊于1月6日至31日間在深南路、筍崗路和華富路對未取得綠色環(huán)保分類標志的機動車進行宣傳教育,宣傳教育期間對發(fā)生在華富路的該項違法行為不實施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車主和駕駛人,請切記限行路段、限行時間的限行標準,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